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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財法學(平裝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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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簡介

  本書是以白話文敘說很多種管理生活資源(資產)的故事。這些故事都是現實社會生活的寫照。擁有資產,也要懂得如何管理。管理資產應該合法,但有時難免會遊走在合法和違法間的灰色地帶。究竟應該如何管理資產,本書提供一些方法。管理資產,可以積極進取也可以消極防禦。而本書著重在消極防禦。
 

作者介紹

作者簡介

曾世雄


  學 歷
  台南一中直升臺灣大學法律學系
  臺灣大學法學士
  高等考試專門職業律師考試第二名及格(當年司法官停考)
  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第一名錄取(就讀二年,距畢業一個學期因留學德國肄業)
  榮獲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ALLIANCE FRANCAISE當學年唯一獲得獎章及榮譽畢業證書的外國學生
  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法學博士
  法國斯特拉斯堡大學歐洲高級研究中心畢業
  德國富萊堡大學研究(通過測試,成E. von Caemmerer教授門下博士生,距口試完成學位二個月,因故離德)

  行政經驗
  行政院參議兼法規委員會委員暨再訴願委員會委員
  行政院一九七一年度保舉最優人員
  司法院參事
 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(承辦美麗島事件特赦案)
  
  司法經驗
  創辦建業法律事務所(現址:台北101大樓62層)執行律師業務(承辦國內第一件撼動三家上市公司的寶隆公司重整成功案例)
  教學經驗
  任教台灣大學、政治大學、中興大學(現為台北大學)、
  輔仁大學、東吳大學
  
  現 職
  政治大學榮譽教授
  
  主要著作
  損害賠償法原理(榮獲一九六九年中國學術著作獎首獎)
  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
  學位論文集──機會喪失‧客觀計算
  民法總則之現在與未來(榮獲一九九四年國科會傑出研究獎)
  資源本位論──民法設計和民法運作
  企業設計法
  理財法學
  票據法論
 

目錄

作者序

第一章 建構理財法學/1
 第一節 教堂或市場/1
  第一項 萬民的法律/3
  第二項 黃昏夕陽或旭日東昇/4
  第三項 民法如何重現往日燦爛風采/6
 第二節 民法的新視角/7
  第一項 民法和理財非井水和河水/7
  第二項 人性促成民法和理財掛勾/9
  第三項 理財法學面面觀/10

第二章 理財法學的基礎/13
 第一節 一端是民法/14
  第一項 民法的內涵/14
  第二項 民法的外延/15
 第二節 另一端是生活資源/16
  第一項 權利和生活資源/17
  第二項 物的規定是錯誤的示範/17
 第三節 民法規範的對象正是生活資源/18
  第一項 工作收入/19
  第二項 進菜市場/21
  第三項 醫療支出/21
  第四項 金融機構/22

第三章 理財和法學的關係/25
 第一節 理財和法律脫節/25
  第一項 社會生活事實/26
  第二項 以事實關係看待/26
  第三項 事實和法律脫節的內在/27
 第二節 理財依附法律規定/28
  第一項 依法理財/29
  第二項 遊走灰色地帶/30
  第三項 違法理財/31

第四章 管理生活資源的需求/33
 第一節 自然人的理財需求/33
  第一項 自我管理生活資源/34
  第二項 法定代理人管理生活資源/35
  第三項 意定代理人管理生活資源/36
 第二節 自然人外有需理財的主體/37
  第一項 民法上正名的主體/38
  第二項 其他主體/38

第五章 本人親為或由代理人代理/41
 第一節 本人或代理人/41
  第一項 二度空間/42
  第二項 所謂的本人/42
  第三項 所謂的代理人/43
 第二節 一般代理/44
  第一項 一般人的了解/44
  第二項 法律學人的見解/45
  第三項 代理人成為本人的防火牆/45
 第三節 特種代理/46
  第一項 共同代理/47
  第二項 間接代理/48
  第三項 複代理/49

第六章 公益法人和營利法人/51
 第一節 公益法人/51
  第一項 公益的內外/52
  第二項 公益法人避稅天堂/53
  第三項 從理財法學面對公益法人/54
 第二節 營利法人/54
  第一項 名正言順/55
  第二項 從理財法學面對營利法人/55
 第三節 法人的區分和理財/56
  第一項 公益或營利/57
  第二項 公益和營利間的一道牆/58
  第三項 公益可能只是招牌/59

第七章 傳統的理財方法/61
 第一節 合 會/61
  第一項 基本內容/62
  第二項 最基本的理財方法/63
  第三項 有褒有貶的理財方法/63
 第二節 高利貸/64
  第一項 高利貸的運作/65
  第二項 高利貸高風險/65
 第三節 典 當/66
  第一項 典當的意義/67
  第二項 典當契約的特殊性/68
  第三項 當鋪和典當/69
 第四節 不動產置產/70
  第一項 民法規定的特徵/70
  第二項 不動產二元化萬惡之源/71
  第三項 特定範圍或持分比例/72
 第五節 黃金交易/73
  第一項 買賣黃金/73
  第二項 儲存黃金/74
  第三項 黃金存摺/76

第八章 理財法學維新崛起/79
 第一節 社會生活變遷/80
  第一項 不可或缺的年月日時分秒/80
  第二項 務實面對社會生活變遷/81
  第三項 理財法學的急迫性/82
 第二節 生活資源取之有道/84
  第一項 概說生活資源取之有道/84
  第二項 道德淪陷仍可取之有道/85
  第三項 劫貧濟富的取之有道/86
  第四項 依法掠奪的取之有道/86
  第五項 道高不如魔高的取之有道/88
 第三節 理財需要保有證據/90
  第一項 保留法律追訴權/90
  第二項 證據種類和功能/91
  第三項 保存證據的期間/92

第九章 新增的理財方法/95
 第一節 債 券/95
  第一項 債券的分類/96
  第二項 以債券為理財方法/97
 第二節 股 票/98
  第一項 股票的分類/98
  第二項 以股票為理財方法/99
 第三節 基 金/101
  第一項 基金的發行/101
  第二項 以基金為理財方法/102
 第四節 信 託/102
  第一項 信託的意義/103
  第二項 信託的分類/104
  第三項 信託的功能/105
 第五節 私人銀行/105
  第一項 資產管理/106
  第二項 由資產管理走向私人銀行/107
  第三項 私人銀行偶有實惠/108

第十章 文書是理財的重要工具(一)/109
 第一節 文書的屬性/109
  第一項 公文書和私文書/110
  第二項 一般文書和有價證券/111
  第三項 可轉讓文書和不得轉讓文書/112
  第四項 塑膠卡片/112
 第二節 文書製作的陷阱/113
  第一項 空白有害空間/113
  第二項 代筆文書增生風險/114
  第三項 影本效力不容小看/115
  第四項 切結書弊多利少/116

第十一章 簽名或印章、印鑑也是理財重要工具(二)/119
 第一節 印章的數量和使用/120
  第一項 印章的數量/120
  第二項 印章的使用/121
  第三項 不要忽視一般印章/122
 第二節 簽名的樣式和方法/123
  第一項 簽名樣式/123
  第二項 簽名方法/124
  第三項 傳真或電子郵件上的簽名/124
 第三節 管控印章使用及簽名的風險/125
  第一項 風險的高低/126
  第二項 否認用印或簽名/127
  第三項 印章文化的餘毒/127

第十二章 保管箱、保險箱及保險櫃也成理財工具(三)/129
 第一節 保管箱/130
  第一項 保管箱的功能/130
  第二項 保管箱的信賴程度/131
 第二節 保險箱/132
  第一項 保險箱的功能/132
  第二項 保險箱有如安慰藥/133
 第三節 保險櫃/134
  第一項 保險櫃的功能/134
  第二項 保險櫃徒有其名/135

第十三章 簡易型的資源管理例證/137
 第一節 依據個案事實的管理/137
  第一項 生活資源添加標誌/137
  第二項 合建或附保證金的合建/138
  第三項 信用卡的分級管理/139
  第四項 付現或刷卡/140
  第五項 迎合現實社會生活的管理/142
 第二節 依據文義解釋的管理/143
  第一項 遺失物的拾得/143
  第二項 多數債權人而標的可分/144
  第三項 拋棄繼承/145

第十四章 智慧型的資源管理例證/147
 第一節 低層次的智慧型管理/147
  第一項 侵權行為去除微損/148
  第二項 承租人到期不搬遷/149
  第三項 好管閒事/150
 第二節 高層次的智慧型管理/151
  第一項 保管生活資源/151
  第二項 控管保全人員/153
  第三項 醫院的病房/154
  第四項 訴訟方法/155

第十五章 排除在理財法學外的例證/157
 第一節 銀行存款/157
  第一項 睡眠帳戶/157
  第二項 存款低於最低額標準帳戶/158
  第三項 一元存款帳戶/159
 第二節 畸零股份/160
  第一項 畸零股份的形成/160
  第二項 畸零股份的管理/161

第十六章 管理生活資源從小做起/163
 第一節 有動搖行為能力的變數/163
  第一項 從壓歲錢做起/164
  第二項 撲滿存硬幣/165
  第三項 學雜費貸款/166
  第四項 上大學租房/167
 第二節 民法的規定惡法亦法/168
  第一項 立法當時的文化產物/169
  第二項 上演缺陷美/170
  第三項 對未成年人是否合理/171
 第三節 社會新鮮人看待理財法學/172
  第一項 開始工作不知理財法學/172
  第二項 多吸收一些法律知識/173
  第三項 雞蛋放在一籃中/174

第十七章 社會新鮮人就業/177
 第一節 任職公務人員/177
  第一項 實授職等的公務人員/177
  第二項 機要或約聘的公務人員/178
  第三項 在職期間的理財心態/179
  第四項 屆齡退休/180
  第五項 規劃有尊嚴的退休生活/181
 第二節 任職私人企業/183
  第一項 對私人企業的認識/183
  第二項 空殼的私人企業體/184
  第三項 工作內容/185
  第四項 施展長才保留三分/186
  第五項 同事間的借貸/187
  第六項 邀請同事投資/188
 第三節 自行創業/188
  第一項 企業名稱/189
  第二項 澳門蛋塔/190
  第三項 當下最夯的小吃業/191

第十八章 學術殿堂/193
 第一節 教改徹底失敗/193
  第一項 聘任教授/194
  第二項 雙薪教授/196
  第三項 大學教員的升等/196
  第四項 不少科系不該存在/197
 第二節 教授和學生的理財/199
  第一項 教授的理財/199
  第二項 學生的理財/201

第十九章 合夥營業/203
 第一節 合夥本體/203
  第一項 合夥的特徵/204
  第二項 合夥的忌諱/205
  第三項 總想自己吃虧/206
  第四項 合夥可以有外遇/207
 第二節 合夥轉成他類營業體/208
  第一項 合夥轉成隱名合夥/208
  第二項 合夥轉成無限或兩合公司/209

第二十章 眾星拱月分支營業/211
 第一節 多體營業/211
  第一項 雇傭或靠行/211
  第二項 分店或加盟店/212
  第三項 連鎖店/213
  第四項 分行或子公司/214
 第二節 擁有專利或續作有人/215
  第一項 家傳秘方或專利/215
  第二項 續作有人/216
  第三項 需求係數高低/217

第二十一章 買資產或買營業/221
 第一節 購買資產/221
  第一項 資產有體和無體/222
  第二項 突如其來的保全行為/222
  第三項 買斷資產不會萬無一失/223
 第二節 購買營業/224
  第一項 概括承受是險招/224
  第二項 購買營業或合併/225
  第三項 當下流行的併購/226

第二十二章 購買、租賃或包廠、包產/227
 第一節 購買生產設備/227
  第一項 買賣遇上亂流/227
  第二項 法律關係的轉換/228
  第三項 租金的計算/229
 第二節 孿生兄弟的包廠和包產/230
  第一項 包廠或包產/230
  第二項 包廠和包產似同非同/231
  第三項 假扣押下的包廠和包產/231

第二十三章 借殼上市/233
 第一節 何謂上市/233
  第一項 上市的意義/234
  第二項 上市的特質/235
  第三項 上市的利弊/235
 第二節 何謂借殼/237
  第一項 借殼的意義/237
  第二項 借殼的特質/238
  第三項 借殼的利弊/239

第二十四章 特殊營業型態和經營權/241
 第一節 不需成本取得經營權/241
  第一項 營業的繼承/242
  第二項 以客戶為本的營業/243
  第三項 會計師僱用律師/244
 第二節 命理師、分析師營業/246
  第一項 命理師營業/246
  第二項 分析師營業/247

第二十五章 交易付款/249
 第一節 給付本國貨幣/249
  第一項 安全的給付方法/250
  第二項 避開同時履行義務/251
  第三項 怪現象的付款法/252
  第四項 付款的陷阱/253
 第二節 給付外國貨幣/254
  第一項 指定特定貨幣/254
  第二項 買賣外國貨幣/255

第二十六章 保證的困擾/257
 第一節 保證的意義/257
  第一項 保證的發生/258
  第二項 保證的分類/259
  第三項 掉進保證而不自知/260
  第四項 保證如何擾人/261
  第五項 婚姻保證/262
 第二節 如何降低保證的殺傷力/263
  第一項 背書在後或許有用/263
  第二項 富有不適於保證/264
  第三項 以分身替代本尊/265
  第四項 設定抵押或保證/266
  第五項 從根去除風險淵源/267

第二十七章 認清理財法學是社會科學/269
 第一節 回歸事實行為/269
  第一項 一個行為兩面屬性/270
  第二項 轉換為他法律行為/270
 第二節 法學和當紅的社會問題/271
  第一項 銀行資產遭到掏空/271
  第二項 化解豪宅的認定/273
  第三項 不動產價格如何合理化/273
  第四項 政黨財產/274

著作者簡介
曾與陳同道堂法學文集系列
 

作者序

  法律書籍,除了法律學人外,一般人都會感到無趣、枯燥無味。原因就在於法律書籍,通常是循著法條規定而來。
  
  本書有點脫離法律條文,以說「故事」的方式書寫出來,相對淺近。不過,距離以「小說」方式,書寫法律書籍,還遠得很。法律書籍,如果能夠以「小說」方式書寫出來,才算得上「爐火純青」。
  
  書寫本書時,經常有陌生人夜間闖進住家,進入作者的電腦,偷竊本書的章節項內容,偶而也會亂改。也許因自大學太多,教師多,博士生也多,為了升等或論文而來。網站上有代寫論文的訊息,可見一般。這個社會走到這一步,實在可悲。
  
  這本理財法學,原本有很多題材,準備書寫,也因為出現這樣的治安變數,中途喊卡。古典音樂中有未完成交響曲,這本理財法學也步上同樣命運。
  
  對於中途斷筆,事出無奈,尚望讀者體諒,也希望法律學人多多賜教。

曾世雄
2015年9月29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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